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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展合同》 展會名稱: 第十六屆中國(北京)國際工程機械、建材機械及礦山機械展覽與技術交流會 地點:中國國際展覽中心(新館) 北京 展會時間: 2023年9月20日至22日 9:00-17:30 2023年9月23日 9:00-15:00 主辦單位: 中國工程機械工業協會 中工工程機械成套有限公司 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機械行業分會 承辦單位: 北京天施華工國際會展有限公司 電話:010-63704681/2 67870527 67870180 67870812 傳真:010-68589824 電 郵:info@e-bices.org 網 址:www.pandapizzaco.com 地 址:北京市經濟技術開發區天華北街11號院3號樓5層 本條款是第十六屆中國(北京)國際工程機械、建材機械及礦山機械展覽與技術交流會(以下簡稱"BICES 2023")承辦單位北京天施華工國際會展有限公司(以下稱“承辦方”)與申請參展的單位(以下稱“參展商”)雙方共同確認的參展條款,與參展申請表格和技術指南以及展商手冊共同構成“參展合同”,雙方同意并共同遵守所有參展條款。 1. 參展申請 1.1 參展申請表格 參展商應真實并完整填寫參展申請表格及其附件“展示范圍”,簽名并蓋章,在申請截止日期2023年3月15日前提交給承辦方。參展商所遞交的參展申請表格代表合同邀約。承辦方對于參展商申請參展的批準或拒絕將在合理的時間內以書面形式確認,準許的參展資格不得轉讓。當承辦方向參展商發出展位費預付款通知書后,合同生效。 1.2 展位 展位價格以參展申請表格所列的價格目錄為準。一個室內標準展位的最小面積是9平方米(深3米x寬3米),其基本配置包括:隔板、三只照明燈、二把椅子、一張咨詢桌、一個220v/5A電源插座、一塊楣板(含楣板字)、9平方米地毯、一個廢紙簍。9平方米以上標準展位的配置將比照9平米標準展位的配置,按比例提供。室內光地展位最小面積是24平方米,室外光地展位最小面積是100平方米,室內、室外光地展位均無任何配置。計算面積時,以分配給參展商的地面面積為基礎,包含建筑突出部分、柱子、公共裝置接駁和其他類似固定安裝件。 2. 展位分配 2.1 合格參展商和展品定義 具有正式營業資格的國內和國外生產商、服務商或者他們在中國的分支機構、下屬單位、代理商,以及由生產商授權的總進口商和特別經銷商均被認可為合格參展商。除為展出目的而使用的展品(例如為演示目的)以外,所有展品必須和本屆展會展出范圍一致,且必須和參展申請表格上指明的名稱和種類一致,不得展示任何與本展會范圍無關的產品,否則,承辦方有權立即解除合同,參展商已支付的費用不予退還。聯合參展商須獲得承辦方的書面同意。承辦方有權清除被認為不符合條件的展品,相關風險和費用由參展商承擔。 2.2 預付款 承辦方在收到參展商提交的參展申請表格后,向參展商發出其總展位費30%的預付款通知。如果參展商沒有被批準參展,則其交納的預付款將如數退還。如果參展商被批準參展后單方退展,其預付款將作為違約金,不予退還。 2.4 展位分配 收到參展商的預付款后,承辦方將根據展會具體情況給參展商分配展位、發送展位確認書。后續的《展商手冊》也將作為參展條款的一部分。參展商確認展位后,按照承辦方發出的展位費余款通知按時交納全部展位費后即具有正式參展資格。 2.5 展位變動 在參展商確認展位后,承辦方可以基于特定原因改變空間分布,包括重新安排個別展位的面積、位置、尺寸或類型,或改動通道和進出口位置,此類原因包括但不限于:安全或公共秩序的考慮、確保展會的完整性和整體布局合理性、對展會設備和空間更有效率的利用、確保展會符合國家機關或相關行政管理部門的指令等。如果該參展商不能接受此展位變動,可在收到承辦方書面通知后一周內解除合同,并收回已預付的展位費,但不再享有更廣泛的權利,超過此期限將視為接受展位變動。 除變動是由承辦方做出外,在展位確認后,參展商如需退還或減小展位面積,應向承辦方提交書面申請。承辦方將視參展商提交改動申請的時間,要求參展商部分或全部承擔其所退還或減小的展位費用。在展前6個月(即2023年3月20日)前提交者,將承擔變動部分展位費用的10%;在展前4個月前(即2023年5月20日)提交者,將承擔變動展位費用的30%;在展前4個月內提交者,承擔全額展位費用。在參展商退還展位的情況下,承辦方有權重新分配相關展位并終止本參展合同。 3. 支付 參展商支付預付款后,承辦方將確認并開具收據,不單獨開具發票。承辦方在參展商付清全部展位費后統一開具發票。參展商未支付全部展位費時,承辦方不提前開具發票。全部展位費款項應在承辦方發出的展位費余款通知書中要求的付款時間前付清并到賬。到賬時間以銀行出具的憑單為準。 按時支付全部展位費用是參展商進入展覽場地、會刊登錄以及提供施工證件和展商胸卡的前提條件,付款時請注明參展商的公司名稱、展商編號,同時請將匯款憑證發送至承辦方,相關款項請匯至如下賬戶,手續費自付(即轉賬時銀行轉賬費、手續費由申請人支付)。 戶 名:北京天施華工國際會展有限公司 開戶銀行: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科技園支行 賬 號:0200 2964 0920 0109 243 4. 參展商權利 4.1 免費服務 具有正式參展資格的參展商有權獲得承辦方提供的免費服務如下: (1) 獲得參展方案、宣傳方案的策劃建議; (2) 根據展位面積獲得相應數量的展商胸卡; (3) 展覽期間每天獲得展會《每日快報》; (4) 展區內公共區域的清潔、保安和消防; 4.2 收費服務 有正式參展資格的參展商可以向展館、承辦方或承辦方指定的服務提供商訂購廣告、水、電、家具、展品運輸、搭建等服務項目。正式參展商在收到服務提供商發出的收費通知后應當按時付款,以便及時獲取其訂購的服務。 5. 布展和撤展 5.1 布展時間 本屆展會布展時間為2023年9月17日-19日,每天8:30-17:30??紤]到展會場地整體安全,展場在此開放時段之外將被完全關閉,任何需要進入展場的參展商及其供應商必須事前取得承辦方的書面許可。在此規定時段內不能完成布展工作的展商應在布展期間的每日15點以前到承辦方指定的主場服務商處辦理加班申請手續并交納相關費用。展會最終布展時間將按照承辦方發布的《現場工作指南》執行。 5.2 提前布展 如果參展商需要提前進館布展,應在距離展會開始之日50天前向承辦方提出書面申請,得到承辦方的書面許可后,方可到承辦方指定的主場服務商處辦理相關手續,由此產生的費用由參展商負責。 5.3 布展車輛 2023年9月19日18點以前,參展商必須完成全部布展工作,并于當日21點以前將所有運輸和搭建的車輛撤出室內展場和室外展場。違反時間規定的車輛將被清除出展場,由此產生的風險和費用由參展商承擔。 5.4 布展方案 除室內標準展位的配置外,參展商應對各自展位的設計布置及安全性負責。租用室內、外光地的參展商,其展位搭建計劃、方案、圖紙應符合《技術指南》和《展商手冊》中關于展位搭建的相關規定,并遞交承辦方指定的主場服務商審查。對一切未通過審查的或者與被批準的布展方案不相符的展位設計,承辦方有權調整或清除,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由參展商承擔。 5.5 展位申訴 參展商有義務核對所分配的展位位置、尺寸和相對關系、并有義務告知其展位搭建商及其他服務商,關于展位問題的申訴應在收到展位確認通知書后一周內,發現問題即刻以書面形式向主辦方提出,以便有時間彌補出現的問題。延誤的申訴將不被考慮且不構成參展商對承辦方的索賠權利。 5.6 撤展時間 本屆展會撤展時間為2023年9月23日15:00-21:00,9月24日8:30-17:30。所有展位的撤展工作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在撤展后,需要在室外臨時存放展品,必須存放于承辦方指定的位置,并應在距展會開展一周前以書面形式向承辦方提出申請,由此而產生的費用由參展商負責。為保證展會整體效果和其他參展商利益,任何參展商不得在展會結束之前將任何展品或用品移出場館??紤]到展會場地的整體安全,展場在前述撤展時段之外將被完全關閉,任何需要進入展場的參展商必須事前取得承辦方書面許可。 6. 展館和展位的使用 6.1 進出展場時間 展會期間,參展商和展會工作人員可以比照正常開閉館時間(9點至17點)提前半小時進館并延后半小時出館。如有參展商需在此時段之外停留于展場,需要事先得到承辦方的書面批準。 6.2 產品銷售 參展商不得展示或銷售任何與展會展示范圍無關的產品。展會結束之后,參展商才可以將參展商品發送給買家。 6.3 公共秩序 參展商必須嚴格遵守展會場館的規章制度。任何參展商不得妨礙其他參展商的權益,不得進行違反國家政策法律法規的活動,并且不得為了商業糾紛、意識形態、政治或者其它目的濫用其參展商權利。 6.4 禁止轉租 任何參展商不得將展位全部或部分轉租或轉賣給他人,否則承辦方有權將其清理出場或追加展位租賃費,該參展商已支付的展位費不予退還。 7. 商業信息和數據 在展會籌備期和舉辦期間,參展商提交給承辦方的信息和數據將被合理使用在展會《會刊》和其他展會報刊以及互聯網上,承辦方對參展商提交的信息和數據的正確性和完整性不承擔責任。在此次展會的工作范圍內,參展商如向承辦方披露任何需要保密的信息和數據,必須在披露之時標明為保密信息。 參展商對于任何其設置或公布于展會場地和廣告上的信息、展會《會刊》上的信息、互聯網數據以及提請承辦方協助邀請的觀眾信息負有完全責任。如果第三方基于相關法律規定向承辦方提出權利要求,發布相關廣告的參展商需全力確保承辦方不會因此而遭受任何影響或損失。 8. 知識產權 8.1 侵權行為 參展商應當遵守相關法律和規章制度,尤其是《展會知識產權保護法》的規定。參展商展出的項目(包括展品、展板、宣傳資料、商標等)不得侵犯知識產權權利人的合法權益。一旦承辦方發現參展商有剽竊、假冒、偽造、盜版等侵犯知識產權的不當行為時,將根據情況要求相關行為人停止侵權行為。上述侵權行為產生的一切責任由參展商承擔,由于知識產權問題引起參展商退展的,其交納的展位費不予退還。 8.2 知識產權咨詢辦公室 展會期間展會設立知識產權咨詢辦公室,為展商提供相關咨詢和幫助。不論出于何種原因,承辦方都不承擔因知識產權問題導致參展商權益受損的一切責任。 9. 解除合同 在發生以下情況時,承辦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要求參展商對造成的損失進行賠償。相關展位將被收回并進行重新分配,參展商已支付的費用不予退還: (1) 參展商遇到破產、清算、資產被扣押等情況; (2)參展商沒有在付款通知列明的日期前足額支付應付給承辦方全部展位費,經過承辦方放寬期限仍未如期如數支付; (3)參展商違反合同條款,對承辦方或第三方造成損害。 10. 保險和安全 10.1 展品及人員安全 在布展、展出、撤展期間,參展商應對其全部展品、貴重物品、易損設備、人員安全等采取必要的安全保護措施。由于保護措施不當造成的一切損失和費用,由參展商負責。 10.2 保險 參展商應通過投保的方式保護自己的展品、財產、展會代表、工作人員、設備免受偷竊、火災等特殊事件和其他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害。未投保的參展商自行承擔可能發生的風險責任。 10.3 賠償責任 承辦方僅對其違反本合同規定的義務造成的直接損害負責,并且賠償金額最多不超過500,000 元人民幣,同時不超過展位費的5倍。 10.4 不可抗力 承辦方不對10.2條中所列舉的特殊事件和不可抗力(包括自然災害、如臺風、地震、洪水、冰雹;政府行為,如征收、征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社會異常事件,如罷工、騷亂等方面)造成的損害承擔責任。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承辦方有權暫時或長時間清空一個或多個展覽場地,或者推遲、縮短、延長或取消展會,參展商無權要求行使撤消、取消合同或提出索賠。承辦方對因此給展商造成的損害和不利影響不承擔責任。 11. 仲裁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管轄。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產生的所有爭議,都將由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北京總會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12. 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展會結束后自動終止。合同自動到期或被任何一方以任何理由終止均不影響在本合同終止日期之前產生的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本合同第8、10、11條在合同到期或終止后繼續有效。 13. 特別提示 參展條款不能被理解為格式合同條款,申請參展的單位有權對參展條款提出修改意見,并在展位確認之前書面通知承辦方。經雙方討論并達成一致意見后簽訂參展合同。
不同意
同意
1.參觀預登記
2.在線申請參展
3.展商后臺登陸
4.交通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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